七、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为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339098,监察举报电话:0350-3339005。
八、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
1、(1)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3)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200元。(4)设立“忻州师范学院陈巨锁书画奖学金”,奖励书法、美术专业优秀学生及其它专业在书法、美术方面创作出特别优秀作品的学生。每年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少于50名,最低奖学金不少于1000元。
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保障。(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2)学校设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78元;非师范类学生助学金,每生每月38元;(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和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4)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
九、住宿条件
学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
十、其它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ztc.edu.cn
电话:0350-3339098
传真:0350-3339098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034000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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