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程序
1. 考生申请
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亲笔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类型选择“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考类型选择“农村专项”,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
网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 2015年5月5日
3. 材料提交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以下申请纸质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纸质申请表版本号与网报系统最终确认的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籍首页、姓名页),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手写1200字左右自荐材料;
(5)其他获奖、学业成绩等佐证材料。
以上纸质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统一邮寄,于2015年5月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寄到: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对于已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报名并收到纸质材料学生,我校将依据申请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2015年5月31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考核程序
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笔试科目:数学和英语,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6日(数学9:30-11:30,英语14:30-16:30)。
考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届时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
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5年“筑梦计划”合格人选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优惠政策与录取
取得我校“筑梦计划”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15年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志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考核笔试成绩+初审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20分,选考科目要求达到BB)且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筑梦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提档线者,录取时保证志愿填报的第1个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者,录取时保证志愿填报的3个专业之一。
七、监督机制
1. “筑梦计划”将在教育部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科学选才,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筑梦计划”全过程,监督电话:029-88493708。
3. 各推荐单位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取消被推荐考生考试资格和所在推荐单位或个人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所有信息均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九、本办法最终以教育部审核公示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电 话:029-88460206
传 真:029-88492310
电子邮件:ao@nwpu.edu.cn
官方网站:http://zsb.nwpu.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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