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证明材料需4部门审核认定
目前,市教育局已要求全市各学校对高一、高二在读的随迁子女学生进行有关报考政策的宣传解释,发放并签订《告知书》,并对此份《告知书》进行挂网宣传。同时,据市教育考试中心统计,当前惠州有1000多名有意愿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
子女可以在惠州参加普通高考,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对此表示支持。来自湖南的邓先生与妻子来惠州工作已有10年,其女儿一直跟随夫妻俩并在去年参加异地中考考上当地高中。“之前一直为孩子以后回老家高考的事担忧,妻子一度考虑过到时是否要辞工回去陪孩子。”邓先生说,在对照了通知后,他的孩子符合所有条件可以留在惠州高考,夫妻俩也可以安心继续在惠州工作。
在此,市教育局也提醒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参加普通高考,还需要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对于不符合以上6个报考条件的外省籍考生,将不能获得在惠州参加普通高考的报考资格,其应当尽快和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招生办)联系,回户籍地报名普通高考。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参加借考,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广东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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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报考要求
据了解,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
4.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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