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高职(专科)批
L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6日录取。
M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和N段:(预科、民族班,中职对口招生等)院校在8月17日-26日录取。
8月17日-2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1日15时-24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5日15时-26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等院校,省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 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本科提前批(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以及精准扶贫专项(X段)和革命老区专项(Y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名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A段(不含体育艺术类)征集时间为7月8日20时-9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
B段征集时间为7月12日20时-13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A段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征集时间为7月16日20时-17日8时。征集范围是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
(二)本科一批征集志愿
F段和G段征集时间为7月23日20时-24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含20分)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二)本科二批征集志愿
第一次征集(含体育艺术类(三本院校)):H段和I段征集时间为7月31日20时-8月1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
第二次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H段和I段征集时间为8月3日20时-8月4日8时。征集范围是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三)本科三批征集志愿
J段和K段征集时间为8月13日20时-14日8时。征集范围是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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