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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01-07 15:41 来源:格伦高考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组委会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1)文化课测试成绩必须达标。

(2)艺术项目测试成绩必须90分(含)以上。

(3)对于同时符合条件(1)和(2)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降至一本线、降低65分、降低50分的艺术特长生签约资格,并签订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认定协议。 

(4)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五、重要日程

2015年1月1日0:00-1月7日24:00,网上报名。

2015年1月9日17:00,停止接受报名材料。

2015年1月12日,公布初审结果。

2015年1月16日,考生报到。

2015年1月17日,艺术项目测试。

2015年1月18日,文化课测试。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考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复试通知书。

3、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艺术特长生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办理。

注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

咨询时间:2015年1月1日至1月7日8: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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