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字样,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寄达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9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参加冬令营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名额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5年1月12日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5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艺术特长测试拉帘进行。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奏报名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长笛考生在现场考试时需要加试短笛,定音鼓考生在考试时需要加试小军鼓,加试时间包含在现场演奏时长(4分钟)之内。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每位考生演奏考试曲目3分钟以内(笙和打击乐为5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笙视奏用传统笙,打击乐视奏用马林巴或木琴)。
3、文化课测试:艺术冬令营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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