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三个专业。
音乐学院下设 “ 五系一所 ”,即声乐、钢琴、器乐和理论作曲以及海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所。目前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名,讲师15名, 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博士、硕士20人),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日制本科生740人, 成教生310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学院座落于美丽的椰城海口市龙昆南校区, 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
音乐学院现有8000平方米教学场地,拥有300座现代化音乐厅1个,设有琴房100间,钢琴110台,价值130万;雅马哈电子钢琴25套价值27.5万元;斯坦威钢琴1台,价值120万;MD音乐制作设备一套,价值28.5万元;中外乐器数百台件;多媒体教学设备20套价值60万元。拥有数码钢琴教室、视听资料室、专业音乐教室、舞蹈形体房、管乐排厅、合唱排练厅、室内乐厅排练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硬件设施齐备优良,在全省同行院校名列前茅。
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我们不断进行探索,确立“以人为本、重视基础、培养能力、强化素质”的教育方针和“突出师范性、加强学术性、拓展综合性、注重适应性”的办学理念,确立 “高质量、有重点、创特色”的发展之路,形成“注重教学质量、强化基础科目、坚持严格训练、勤于艺术实践、具备全面艺术修养”的优良学风与教学传统。
近四年来,音乐学院各项建设都取得了较大大成就,获得了国家级、省部级奖励60项;发表学术论文165篇;出版专著8部,举办教师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百余场 。目前已是海南省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三、招生计划
类别 专 业 计 划
美术类 美术学(师范类) 60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师范类) 20
绘 画(非师范) 40
视觉传达设计(非师范) 40
环境设计(非师范) 50
服装与服饰设计(非师范) 20
产品设计(非师范) 20
音乐类 音乐学(师范) 140
舞蹈类 舞蹈学(师范) 45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合计 460
注:1、学制:四年制本科。学费标准: 8800元/年。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待省里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下发后确定。
四、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素描、色彩、速写
2、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临摹1、临摹2、创作
3、绘画:素描、色彩、速写
4、视觉传达设计:素描、色彩、速写
5、环境设计:素描、色彩、速写
6、产品设计:素描、色彩、速写
7、服装与服饰设计:素描、色彩、速写
8、音乐学: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9、舞蹈学: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10、舞蹈表演: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4、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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