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查实确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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