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4月底至5月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确认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77元)(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2002)8号)(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不需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基础文化测试考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 基础文化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生参加基础文化测试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应信息。
6. 基础文化测试结果查询及综合面试相关安排:6月19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届时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告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综合面试地点设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7. 综合面试后结果查询:6月22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本科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八、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测试安排的管理,做到至少有三名初审专家随机审核考生材料,面试专家的分组、考生的面试地点由现场抽签决定。自主招生过程中将遵循以下原则: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专家组成随机、全程录像监控、录取结果公示,严防相关人员权力寻租。
2. 在我校自主招生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对实名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推荐考生过程中出现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若考生存在申请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及入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向其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具体情况;已经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附表1: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生可报考专业大类及其包含专业
可报考专业大类 | 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 |
理工化学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物理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 |
文商大类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英语,德语,日语,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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