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行,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详见下表(《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专业 | 考核形式及所占比重 | 主要考核内容 | 高中相关课程 |
---|---|---|---|
中国共产党 历史 | 面试60% | 主要考查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与理论的了解程度;历史思维、逻辑思维、创新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 历史 |
笔试40% | 主要考查文史哲基础、学术写作能力。 | ||
哲学 | 面试50% | 主要考查严谨表达、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 | 语文 |
笔试50% | 逻辑推理能力测试;阅读具有一定学术含量的文章材料,回答问题并做分析。(中英文题目各占一定比例) | ||
考古学 | 面试60% | 重点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包括: 考古实践:形式为辨识器物和考古绘图,重点考查观察与动手能力; 综合能力面试: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了解考生对考古学的认识、未来的学习计划。重点考查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 |
笔试40% | 考核内容包括考古知识、历史知识、古代汉语。主要考查学习能力、历史知识、文献阅读和书面表达能力。 | ||
历史学 | 面试60% | 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学生对历史学的认识、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语文 |
笔试40% | 考查学生对于历史学(包括中国史与世界史)、古代汉语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历史学基本状况的了解。 | ||
汉语言文学 | 面试60% | 通过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基本人文素养。 | 语文 |
笔试40% | 文学常识、语言常识、文言文阅读、作文。 | ||
国学 | 面试50% | 国学基本知识(包括文史哲)。 | 语文 |
笔试50% | 古代汉语、语文常识、写作。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机考50% | 主要考查数学、计算机基础和编程能力。 | 数学 |
面试50% | 主要考查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语言表达能力。 | ||
物理学 (含材料物理) | 面试40% | 考查考生在高中物理知识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逻辑思辨和综合应用的能力,以及考生对于现代物理发展状况的了解程度。 | 物理 |
笔试60% | 含理论题和实验题,主要考查考生对于现行高中物理教学大纲覆盖的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应用能力。 | ||
化学 | 面试50% | 主要考查考生的发展潜力、创新能力及对化学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程度,涵盖化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 化学 |
笔试50% | 主要考查考生对现行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及其自然生长点内容的掌握程度。 |
3.“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助力人文学科振兴,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针对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增设“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人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
(2)经初选专家审定,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
(3)在面试中获得评委一致提名。
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4.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专业大类 | 自主招生专业 | 降分幅度 | 备注 |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30 | “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降分幅度为60分 |
哲学 | |||
考古学 | |||
历史学 | |||
汉语言文学 | |||
国学 | |||
理科试验班 (信息与数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 |
理科试验班 (物理、化学与心理学)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50 | —— |
化学 | —— |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自主招生资格生通知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参与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5.除笔试外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29日
2.接收补充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选结果时间:2016年4月25日
4.复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6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
十、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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