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和时间填报高考志愿,并仅可填报资格认定的专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七、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四川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实施,我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八、其他
1、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色彩不限),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
2、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查验后加盖公章。
3、本人申请材料按简章中所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不得另加封面。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4、申请材料邮寄信息如下,请自行估算寄达时间,以免错过材料接收截止期限。
收件人 | 招生科罗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86080605/86081605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行政楼231室 | ||
寄达城市 | 四川成都 | 邮编 | 610065 |
内件品名 | 自主招生申请材料 |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将对入选考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6、“高考投档成绩”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在考生高考原始成绩基础上增加政策性加分形成的分数。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7、考生本人、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028-85468002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邮编:610065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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