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我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请考生于2015年4月30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上查询材料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将在该网上进行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方能正式取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我校不发书面通知。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理学类 2015年6月13日
工学类 2015年6月14日
考核地点: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三)考核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学习潜能;实践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道德品质;对社会、科技发展动态的关注;对中国文化常识认识与理解的广度与深度等)
(四)资格认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入选资格考生(包括待录取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入选资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不含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请按考生所在省(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申请理学类入选资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且服从理学类内部专业调剂;申请工学类入选资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且服从工学类内部专业调剂。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优惠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原则上于本科一批次前完成录取。
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理学类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考生24分)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工学类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最低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考生18分)以内,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录取及录取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落实自主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2901022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 - mail:hfutzb@hfut.edu.cn
九、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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