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及成绩评定
测试形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2月21日(周五)现场报到确认。2月22-23日(周六、周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1)A类计划考生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
(2)B类计划考生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文艺特长展示,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艺术表演能力等。文艺特长展示环节的主要测试内容为:a、专业考试:自备两首独奏作品或片段(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现场展示,乐曲形式不限,简单旋律试奏。乐器自备)。b、音乐素质测试:单音、音组模唱、和音模唱、节奏模唱及视唱、简单旋律视唱。
3、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考生面试后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50%+考生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50%。根据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A、B类各自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分数线。
4、面试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寄送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学校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为贵州大学自主选拔面试合格考生。
六、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由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对高考成绩未达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但学科特长或艺术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破格录取。
3、进档专业安排。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可在学校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学科特长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4、通过自主选拔B类计划录取的考生将成为贵州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参加艺术团相关排练及演出活动,并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118。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 传真:8292075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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