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4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笔试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3)复试安排
复试分为两轮,第一轮笔试,第二轮面试。
①笔试:参加华中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四省校考
时间:2014年3月1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科目:数学、物理
②面试:
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我校将于2014年3月中旬将入围面试的名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公示并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
面试安排:
时间:2014年3月23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3.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考生最终入围资格,并分别给予入围考生A、B、C三档不同优惠幅度。入围资格名单将于4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光电信息学院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录取政策
所有入围考生,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政审体检需合格,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需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专业填报限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且专业需服从安排。若A档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B档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C档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40分,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根据高考成绩安排相关专业。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协议为准。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五、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光电信息试点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学院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试点学院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试点学院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测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8724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光电信息学院网址:http://oei.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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