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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4-01-09 13:53 来源: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推荐报考资格:即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南京大学投档线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南京大学,加10分(江苏省考生5分)优先选择专业。

★关于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各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的特别说明:

1.获得上述五大学科奥赛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且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加南京大学特色测试。该类考生只需在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报名。根据竞赛和我校特色测试成绩综合确定优录资格。

2.获得上述五大学科奥赛各省级赛区一等奖,并且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者可获得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资格。该类考生需要同时登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报名系统(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和南京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gotonju.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成绩单独划线。

二、B类选拔办法

(一)报名

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六所大学(以下简称“六校”)2014年共同实施自主选拔“自强计划”。

2014年六校自强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报名网址为http://www.join-tsinghua.edu.cn。考生可报考六所高校中的任意三所高校。“自强计划”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二)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评审,初定于2013年12月23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审核结果。

(三)测试

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

(四)优录政策

参照A类考生优录政策执行。详见优录协议书。

三、资格确定及公示

取得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优录资格的考生,须与南京大学签订书面协议,南京大学对考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协议为准(不签订协议或与其他高校签订自主选拔优录资格协议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且必须在各省规定批次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

自主选拔录取优录对象将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并在教育部阳光平台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纪检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3592888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5-83592586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E-mail:aonju@nju.edu.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3)

六、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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