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自荐书、社会实践及获奖情况等综合表现确定考生能否通过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wu.edu.cn)公示,考生也可通过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考核安排
初审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11日到我校太白校区参加考试。考核内容、时间和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3.选拔原则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兼顾文、理科参加测试人数,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根据测试成绩评定为C、B40两个等级。
入选考生名单在学校、各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并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六、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并在本科自主招生批次报考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自主招生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有录取优惠政策。西北大学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自主选拔测试成绩为C等级者,学校将予以录取(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个专业类内)。
4.测试成绩为B40等级者,高考享受40分的优惠。即如其高考成绩加上对应的优惠分数达到了西北大学当年的模拟投档线,学校将按其高考原始成绩排队,按分数优先原则予以录取,额满为止(录取专业按照文理科限定在公布的11个专业类内)。注:考生专业志愿不得出现前后重复。
5.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对应分值按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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