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招生管理权力清单(试行)》运行流程实施。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由学校监察处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学生及其所在中学应当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推荐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4、高校专项计划合格名单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传真电话:025-52119051
咨询电话:4001810287,025-52119052,52119053
监督电话:025-84891546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七、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八、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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