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材料扫描上传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表、学籍证明、户籍证明、个人申请报告、获奖证书等扫描或拍照片(必须足够清晰可辨),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学籍证明、户籍证明、个人申请报告、获奖证书等均有专门的上传通道),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我校,仅个人留存备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全或者材料无法清晰辨认,都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
四、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评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换算成绩分,以及个人陈述、获奖情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总分。
(二)资格认定
我校将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分排序,按比例择优确定入选合格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请考生在2016年6月22日之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看公示名单。
五、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考生可在我校投放在生源省份2016年一批本科招生专业范围中选报专业志愿,请考生根据预估高考成绩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六、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录取确定专业时,可获得在其投档分数基础上加20分与本科一批次投档考生进行专业排序,确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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