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 院 | 专 业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保险学院 | 保险学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统计学院 | 经济统计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信息化方向) |
法学院 | 法学(法学-会计双学位班) |
国际商学院 | 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 |
经贸外语学院 | 英语(翻译方向)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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