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快速下载App

Android&IOS
扫码后自动识别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016-04-25 17:57 来源:格伦高考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精神,我校决定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 “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大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选择设置。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报名时考生在系统内填报的专业意向仅作为我校的参考数据。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结合我校在各省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最迟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购买高考报考卡 轻松填报全靠它

联系我们

客服
电话
400-8032-868
QQ群
微信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服务号
扫码关注新学涯高考订阅号
app下载
扫一扫下载新学涯高考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