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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

2016-04-25 17:55 来源:格伦高考

2、考核方式与时间

远程面试,6月16日-17日。

同时通过我校初审和各省招办审核的考生,可于6月9日-14日在报名系统内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说明加入指定QQ号并依时参加面试。

3、入选学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入选学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第五条 录取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的实施。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7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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