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中a报名申请表、b户口簿、c学籍证明、d个人自述材料、e高中成绩单、f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六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如考生有发明专利或省级以上获奖等须在系统《申请表》中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所有签字信息均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及资格认定
1、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
2、“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及专业范围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6月3日起自行查询。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校将在《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参考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确定最终“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16年6月3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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