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联系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纵容、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的中学,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视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未尽事宜可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网 址:http://www2.ouc.edu.cn/zsb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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