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资格审核
1、5 月15日前,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2、5月30日前,审核通过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六、考核
1、考核时间:2016年6月15日
2、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考核,具体形式待定(详细考核安排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七、拟录取资格确定
1、学校根据2016年生源情况和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学校将在2016年6月22日前对获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看拟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认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拟录取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拟录取资格。
八、录取办法
1、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2016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拟录取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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