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时间自4月11日至4月22日。
2、申请材料上载(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系统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考生还必须将如下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1)加盖中学公章的《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考生本人页)复印件;(3)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学籍卡复印件(均需加盖中学公章);(4)其他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成长与发展情况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等)。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原则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分科类和专业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五、工作机制
1、东南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东南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5-83792682。
六、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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