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高考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要求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到相应批次中,根据所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单独填报专业。未按照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7.录取方式:入围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学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往低分择优进行专业录取,计划录满为止。对于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专项计划调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含)以上。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2.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9733105
3.若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若考生所在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按教育部36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733245,传真:(010)89733079
学校网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网址(含专业介绍):http://www.cup.edu.cn/bkzs/
电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七、本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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