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签字。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2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基本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以上作为四部分的标题。
(3)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须加盖中学公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28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33289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高校专项计划申请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寄达(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学校招生办公室、相关学科专家和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确保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1、材料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016年5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请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5月3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方可到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5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满分为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报名提供材料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50分。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优惠档次和认定专业,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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