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报送了本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现予公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2月28日
考生必读
1.本次公布的为2017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2.目前尚在筹建期高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公布在挂靠高校中,如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挂靠公布在浙江警察学院中。
3.选考科目范围为0门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2门或3门的,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4.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高校网址说明
1.为便于考生查询各高校的招生信息和专业介绍,我们提供了高校的网址链接。
2.部分高校提供的是学校网址,考生可通过其中的“人才培养”、“招生就业”或“本科招生”等专栏,进入招生信息网页。
3.考生可通过“专业介绍”或“院系机构”等专栏,查找专业介绍信息。少量高校并未设有关专栏。
4.目前我国尚无官方统一发布的全部专业学科排名。为便于考生了解有关学校学科建设状况,我们提供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网址。此评估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愿申请参加,并未覆盖全部高校,仅供考生参考。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2012年学科评估结果》: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xsbdxz/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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