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音乐舞蹈类中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成绩排队录取。
5.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录取时间均在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前。当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时间和普通类录取时间重叠时,按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录取。艺术类专科(高职)批次在普通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前进行。
六、考场管理
1.为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形象。2016年我省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期间将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严厉打击替考舞弊行为。
2.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进入考场。考生进入统考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七、违规违法处罚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校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省统考和校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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