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2015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2015 年我院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参加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云南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4.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5.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6.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地 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报名时间: 2015 年1 月28-29 日
考试时间: 2015 年1 月30-31 日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歌剧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实行一次性考试,总分300 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采用“现场录像(3 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以满分200 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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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2)歌剧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3)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4)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5)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
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300 分)
1.乐理及基础和声——笔试,考试时间2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2.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要求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100 分计入总分。
3.听音记谱——笔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满分100 分,以50%计入总分。
4.器乐演奏——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统一考试。满分100 分,以50%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