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书法学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 分)
1. 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字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1.5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 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1.5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七)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四个专业<含方向>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以根据考试成绩选报相关志愿,总分300 分)
1. 素描(笔试)——按照给定人物照片(带手部的半身像),用线描及光影两种形式表现,限用铅笔(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笔试)——按照指定的静物(给出名称和数量),用写实手法进行色彩表现,限用水彩或水粉(考试时间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八)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 分)
1. 形体风度评测(面试)——(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 个人才艺展示(面试)——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3.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语言表达、自由问答等(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二十九)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 分)
1. 创意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学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 分)
1. 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满分200 分计入总分)。
2. 听音记谱(笔试)——内容为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试、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十一)视觉传达设计(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分)
1. 基础素描(笔试)——限用铅笔、炭笔表现(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2. 色彩设计(笔试)——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3 小时,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三十二)艺术教育(职业教育)本科(限招三校生,实行专业一次性考试,总分300 分)
1. 专业主修 ── 考试时间 5 分钟以内,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在以下内容中任意选择一种:
(1)舞蹈自选片段;
(2)歌曲演唱或器乐演奏;
(3)自选散文、小说片段或诗歌一篇进行朗诵。
2. 基本素质测试── 自备 200 字以内自我介绍(以满分150 分计入总分)。
注: “三校生”必须参加云南省三校生文化统一考试。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照《云南省2015 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