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原则上只招收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且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吉林省、湖南省考生除外)。我校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吉林省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校考专业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最低控制线,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西、安徽、广西等省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
5.其他录取要求见《北华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招生办
邮 编:132013
招生网址:zsb.beihua.edu.cn
招办电话:0432-64608596 64608592(自动传真)
美术学院:0432-64608189
音乐学院:0432-64608258
文 学 院: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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