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6月25日会议研究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西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予以公布。
一、普通生源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310分,汉族48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65分,汉族33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30分,汉族310分。
(二)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90分,汉族47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3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90分。
(三)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186分,汉族235分。
专科:少数民族161分,汉族217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40分,汉族203分。
二、部队生源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文史类
本科:185分。
2.理工类
本科:140分。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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