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曲靖师范学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发挥各单位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推动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师生的文明素养,日前,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等18个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填写文明单位申报表,申报创建“2014—2016年文明单位”。
自2006年以来,曲靖师范学院结合实际,把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基础性工程,制定实施了《曲靖师范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截止2013年,学校开展了8轮“校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活动,共命名表彰校级文明单位70个(次),占校属单位的92.37%,“校级文明单位”申报创建活动成为曲靖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鲜明特色,有力地促进了曲靖师范学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全国文明单位考评组的赞扬和肯定。
新一轮校级文明单位申报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曲靖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要求,重点落实好《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任务分解表》中对各单位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注意汇集整理相关痕迹材料。
据悉,为精减会议,改变文风会风,今年,学校将不再专门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但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并将日常检查监督情况作为命名表彰文明单位和部门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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