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电子信息类和计算机类部分课程使用英语教材授课;
数学类(本科)专业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数学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
英语(本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且首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该科总分的60%;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招生,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的通知》(石经院〔2015〕29号)及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以上录取规则,如各省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第四章 收费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本科生3500元/人•年(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6100元/人•年),高职专科生5000元/人•年,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期间,约18000元/人•年(已报河北省物价局待批复),在英国学习一年的费用,由英方确定并收取,预计为12000-13000英镑。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有1300元/人•年、800元/人•年和500元/人•年三种。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我校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石家庄经济学院网站上,考生可在各省各批次录取时间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5月4日至9月10日):0311-87207400;网址:www.sjzue.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家庄经济学院
2015年4月21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格伦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