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告知书(存根联)
考点名称: 考场号:
考试名称 |
| 考试 时间 |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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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 考生号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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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实记录:经(□现场发现 □审看录像发现 □评卷发现 □其它 )
记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处理依据及意见 | 考生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 条 第 款所列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 条的规定,拟作出以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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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违规材料或物品: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说
明 | 1.如考生有违规行为发生,有关工作人员须详细填写本告知书;暂扣考生物品的,还需考生签名。 2.存根联由考生签名后与考生违规材料交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汇总,逐级上交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联交考生本人收存。 3.考生如有异议,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陈述和申辩。给予停考处理的,可以依法向处理机关提出听证申请。 | |||||
考生签收: 我已收到本告知书,并已经阅知该告知书的内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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