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 春季考试招生 )
学校填写 |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学 校 全 称(盖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 |||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 信访办: | 发展规划处: | |
财务处: | 高等教育处: | ||
民办教育处: | 学生处: | ||
国际交流处: | 纪检组: |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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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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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附件4
2018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工作日程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2017年12月中旬 | 公布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 |
各试点高校上报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12月下旬 | 各试点高校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 |
2018年1月6日前 | 各校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
1月6日-8日 |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
2月1日 | 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
2月2日9:00—16:00 | 考生在网上进行成绩复核的申请登记 |
2月3日12:00起 | 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复核的结果 |
2月27日 | 春季考试招生试点院校录取工作会议 |
2月27日-28日 |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
3月1日 |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在学校网站自主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
3月10日-11日 | 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
3月14日 | 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
3月15日-21日 | 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
3月22日上午 | 预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候补资格考生进行资格确认 |
3月22日下午 | 未完成计划的试点院校预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 |
3月23日上午 | 被预录取候补资格考生进行录取确认 |
3月26日 | 完成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均合格应届高三考生的春考录取工作 |
4月下旬 | 确认须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届高三考生春考录取情况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17年12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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