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考院普〔2017〕36号
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考点:
为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管理,提升服务考生的水平,现将《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调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考场规则修订监考员职责、考试实施程序等考务规则并在下发艺术类统考准考证时将考场规则印发给考生。各地可根据实际和以往的好做法增加提醒、服务和告知的内容。
请各设区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考点充分发挥监考老师和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好标准化考场和视频监控系统,充分运用好身份证阅读器、金属探测器、屏蔽仪等考生身份验证和安检设备,严防替考和利用高科技作弊现象发生,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附件:
1.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2.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
3.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政策调整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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