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借考考生申请表
(省内考生使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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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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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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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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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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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考 原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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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考 地 招 生 办公室 意 见 |
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盖章) 年 月 日 |
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
(本表适用于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填写)
考生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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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户口所在地址 |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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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地 |
| 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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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时间、地址 |
| 户口迁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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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 | |||||||||||||||
起止日期 | 就读学校 | ||||||||||||||
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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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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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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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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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 现工作单位 |
| 户口所在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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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由考生本人填写) 年 月 日 | |||||||||||||||
中学审查意见 | 学籍所在地 市教育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公安局意见 | 户籍所在地 市招生办公室意见 |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中学审查意见”栏和“学籍所在地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该生符合(或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签名盖章。 2.“户籍所在地市公安局意见”栏按考生是否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填写“经复核,该生符合户籍迁移政策。”或者“经复核,该生不符合户籍迁移政策,已取消我省户籍,迁回原籍。”,签名盖章。 3.“户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意见”栏填写“同意(或不同意)报考普通高考”,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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