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
市 专业类别
姓名 |
| 考生号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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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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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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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审 查 意 见 主 管 部 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意见 |
经办人签字 : (市招生考试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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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享受加分投档照顾考生种类”指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省级优秀学生、省级见义勇为学生、市级见义勇为学生、体育特长生、省级先进劳模青年、竞赛获奖者。
2.主管部门: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县级侨办审查盖章;台湾省籍考生由县级统战部审查盖章;省级优秀学生由市教育局普(基)教部门审查盖章;竞赛获奖者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名单审查盖章。
3.本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考生于2018年2月15日前送市招生考试机构。
4.此表为表样,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A4纸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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