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四川省残疾人报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报名编号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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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残疾人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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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合理便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 使用盲文试卷 □ 使用大字号试卷 □ 使用普通试卷 2.□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3.□ 携带盲文笔 □ 携带盲文手写板 □ 携带盲文打字机 □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 携带光学放大镜 □ 携带盲杖 □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携带橡胶垫 4.□ 佩戴助听器 □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 携带助行器 □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需要引导辅助 8.□ 需要手语翻译 9.□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
其他 | 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 |
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日 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2
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我郑重承诺:
我报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学籍等所有信息和相关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参加体检时我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如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我将提供客观、翔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我将主动阅读并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并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
如有违规违法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见附件)等法规的处罚;如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愿接受并服从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节选)
我的姓名:
身份证号:
2018年 月 日
考生号: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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