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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10:28 来源:格伦教育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校: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2017年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实施的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现将《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准确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高校对资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示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等。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要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调查,并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教育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

三、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录取原则等信息,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优化资格审核程序,切实把这项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详见附1)。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资格审核及信息上报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6]39号)中“符合政策规定,拟报考我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招生(革命老区专项)、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民族专项)等类型招生和拟享受高考加分中对户籍及民族成分有要求的项目,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规定,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和备案由考生户籍所在报名地招办负责。

各地招办在考生资格审核中必须结合《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扎实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年限等信息的一致性。

1.审核程序

考生须到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招办申领《2017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2),填写后交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国家专项计划录取。资格审查时,对符合相关资格但个别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市、区)招办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办裁决。市(州)招办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资格信息的上报

各市(州)招办对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信息数据单独建库,5月下旬报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市、区)招办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批次设置及计划编制

1.批次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B、C段。

2.计划编制

(1)教育部下达我省招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两部分编制: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院校,计划编制安排在提前批A段;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等7所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面向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分县(市、区)、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具体承担院校及计划情况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2)国家专项计划单列。计划公布时须注明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或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

(四)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分别在本科提前批A、B、C段填报志愿。

部属及省外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B段填报;若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在提前批A段填报;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C段填报。

2.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国家专项计划B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在本科提前批A段中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实行“1+1”顺序志愿。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国家专项计划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录取

1.分数线划定

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分数线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2.录取方式

国家专项计划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要求的院校在本科提前批A段招生录取;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B段招生录取;省属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按考生志愿和成绩分县(市、区)在本科提前批C段招生录取。

3.投档原则

安排在提前批A段有特殊要求国家专项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模式,如生源不足随A段其他类计划一起征集;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部属及省外院校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C段分解到县(市、区)实行“1+1”顺序志愿投档,不征集志愿,如计划地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实施区域

2017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院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详见附4)。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为省内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及我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详见附3)。

(二)考生资格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为:

1.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申报流程及公示要求

1.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申请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

2.4月30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中学、高校为考生提供报名咨询及指导。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5月初,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数据库分解至各市(州)招办,各地招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于5月10日前将审核结果按规定格式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4.5月16日至5月30日,有关高校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申请本校且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同时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

5.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有关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和平台公示。高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有关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四)计划公布与志愿填报

1.计划公布

按照自主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只公布招生院校名称和院校代码。

2.填报位置

考生在本科一批G段填报志愿。

3.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

4.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五)投档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参照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招生院校有关规定在本科一批G段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要求,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考生要根据考试情况合理估分,及时关注浏览招生院校网站信息,加强与招生院校的沟通联系。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名单和考生志愿,按相关规定一次性向院校发放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并及时退回未被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以便考生参与本科一批所报平行志愿录取。

三、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

2017年甘肃省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是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工业学院。

(二)生源范围及考生资格

全省范围内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资格审核

2017年我省地方专项计划不再组织资格审核,以当年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四)招生计划及批次设置

地方专项计划单独编制,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D段进行,面向全省分专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高校承担的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五)志愿设置与填报

1.填报位置

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D段填报志愿。

2.投档模式及志愿设置

地方专项计划D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选项。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

(六)投档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D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附:1.甘肃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2.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

3.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览表

4.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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