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类:自选歌曲两首,视唱与听音(简、线谱自愿)。
(二)舞蹈类:自选成品剧目一个或舞蹈组合,基本功考察,模仿与即兴。
(三)西洋乐器类: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线谱)。
(四)民族乐器类:自选曲目两首,视奏(简谱)。
(五)键盘乐器类:自选曲目两首,即兴伴奏(简、线谱自愿)。
(六)表演类:
京剧表演:自备两个唱段,5分钟之内。
(七)测试要求:
1.艺术素质考核以现场抽题方式进行;
2.考生需自备服装、乐器和所需音像资料等相关物品。我校备有钢琴及简单音响设备(舞蹈、声乐、戏曲类考生请自行准备CD或MP3音频);
3、钢琴即兴伴奏的形式为:根据考生抽取的右手乐谱,左手加配和旋演奏;
4、参加京剧表演的考生,一般不提倡乐队进场伴奏,如特殊需要,请于报名时提出申请,并提供乐队人员身份证明备查。
六、测试结果及录取办法
测试合格者将寄发《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艺术特长测试,且成绩达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特长生认定的资格要求;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关测试,则不用参加。
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与部分优秀考生签订《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被我校认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于艺术水平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一本控制线。
拟报考我校的签约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艺术特长生志愿批次(若无该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时,按照教育部2014年相关政策录取。
七、其他说明
(一)本招生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二)学校及周边住宿紧张,我校将提供部分住宿信息供考生参考。春运期间交通繁忙,请考生及家长提前安排好返程事宜。火车、飞机订票电话:010-68912871。
(三)住宿电话:
1、北京理工大学招待所:010-68911191
2、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大厦:010-6894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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