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面 新高考内容 与传统高考区别解释
分数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无区别
选科 “3+1+2”模式
3:语数外,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1:历史/物理 中选1科,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2: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传统文史(政史地),传统理工(物化生)。
新高考打破传统文理分科,实现自由选科。

考务内容 时间 内容 计分规则 组织方式
第一步:
合格性考试
(覆盖所有科目)
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合格性考试共14个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下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合格/不合格 中学校内组织
第二步:
等级性考试/选择性考试(选考)
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普通高中在校生只能在高三年级选择考。选择考每科时长均为90分钟,每科卷面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考试科目。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科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科。共选择3科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物理和历史科目按照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成绩;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原则上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具体比例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选择考由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第三步:
全国统一高考(夏季高考)
高考当年六月份 语文,数学,外语 使用卷面分数直接计入高考成绩 全国统一组织

学生选择考(等级考)选科建议

建议学生从以下方式角度中选择一种方式作为科学选科的理论依据:
第一:考生可以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的相关专业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可选科目组合

序号 物理科目组合 序号 历史科目组合
1 物理+化学+生物 7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2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8 历史+思想政治+化学
3 物理+化学+地理 9 历史+思想政治+生物
4 物理+思想政治+生物 10 历史+化学+地理
5 物理+生物+地理 11 历史+生物+地理
6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12 历史+化学+生物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应用。一是由高中学校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成长。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制定综合素质材料具体使用方法,把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作为具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式高校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加以重现。

合并录取批次。
        一是不断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投档录取率。二是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录取批次。取消录取批次后,学生不再分批次填报志愿;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范围内按学生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择优录取,克服社会和考生简单用录取批次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三是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使学校选拔学生和考生选报学校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实现"双向选择"。